各部门、各学院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、学校校历安排,现将2009年五一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5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(星期五、五一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,5月2日(星期六)、5月3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请各部门、各学院根据上述放假通知做好相应的工作调整安排。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并注意防火、防盗。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并适当组织开展文体活动,丰富学生的假日生活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