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、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今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—10月8日,共八天。具体安排如下:10月1日(星期四)、2日(星期五)、3日(星期六)为国庆节法定假日,10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10月3日(星期六)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(星期一)、10月6日(星期二),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10月7日(星期三)、10月8日(星期四)。教职工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请各部门、各学院根据上述放假通知做好相应的工作调整安排。在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。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并适当组织开展文体活动,丰富学生的假日生活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二○○九年九月十五日